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

2012-0222-舉辦「台塑六輕四期新廠擴建環評案妥適性」公聽會



台塑六輕四期新廠擴建環評案妥適性公聽會 議程
地點: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
時間:1010222日 上午930分至12時30分

會議議程
時 間
   
0930-1000
報到
1000-1010
主席致詞
1010-1045
議題一、六輕四期新廠擴建評估程序妥適性問題
1.經濟部工業局報告六輕四期擴建申請案(10分鐘)
2.環保署報告審議事項(5分鐘)
3.專家學者提問發言(4+1分鐘)2
  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
  元貞律師事務所-詹順貴律師
4.環保團體代表發言(3+1分鐘)2
 雲林縣淺海養殖發展協會-林家安總幹事
 台灣生態學會雲林工作站-陳清圳主任
1045-1055
休息10分鐘
1055-1135
議題二、六輕工安之全面預防管理及災害防治體系建置問題
1.  雲林縣政府報告目前六輕防災體系(15分鐘)
2.  消防署報告協助配合事項(5分鐘)
3.  勞委會近二年六輕工安事件報告(5分鐘)
4.  專家學者提問發言(4+1分鐘)2
  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
  元貞律師事務所-詹順貴律師
5.  環保團體代表發言(2+1分鐘)2
雲林縣淺海養殖發展協會-林家安總幹事
台灣生態學會雲林工作站-陳清圳主任
1135-1145
專家學者意見表述
1145-1155
政府單位回應
1155-1200
主席結論、散會


六輕四期新廠擴建環評案妥適性公聽會 會議結論

立法委員劉建國國會辦公室 民國101年2月22日

一、本委員會曾就六輕四期環評制度上的爭議,凍結101年度環保署「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業務費,要求環保署提出改善措施。本次公聽會上,就六輕四期4.6、4.7期計畫新增之有害空氣汙染物、用水量及溫室氣體排放量,環保署在環評審查過程中,提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認定本案「無加重影響之虞」,無須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顯見環評制度在六輕開發案上仍引起各方爭議。要求環保署必須於新會期提出檢討報告後,再繼續審理六輕任何新設廠、新增產能計畫。

二、六輕工安事故不斷,今年(101年)1月2日又於六輕塑化輕油廠發生工安意外,該事件顯示六輕未徹底執行管線汰換。在經濟部工業局要求六輕「1年內分期分批全面停工檢查計畫」,徹底解決工安系統性問題前,經濟部工業局和環保署不宜受理、核定六輕任何新設廠、新增產能計畫。 

三、六輕廠區每日用水34.5萬噸,影響雲林地區甚鉅。內政部長李鴻源任工程會主委時曾跨部會指示彰雲嘉嚴重地層下陷區即日起嚴格管控耗水性產業進駐,工業局與地方政府有權要求廠商提出自籌水源計劃。廠商提出之六輕四期4.6、4.7環差資料顯示,六輕現有廠既有節水能力可供新廠擴建使用,工業局應立即要求六輕「還水於民」,提出具體「用水總量抵減計畫」,並要求六輕未來新設廠皆須由廠商自籌水源。

四、六輕4.7期HSBC廠使用之致癌物質至少包含丁二烯、苯乙烯及異戊二烯等,確實存在 「增量致癌風險」,環評專案小組結論雖要求開發單位提出風險抵減措施,但仍有忽略「既存風險」之虞,目前有環評要求開發單位進行之「六輕相關計畫之特定有害空氣污染物所致健康風險評估計畫」及雲林縣府「人與環境友善計畫健康風險評估及流行病學調查」仍在進行中,在六輕污染排放總量未釐清,及健康風險評估未有明確結論前,應暫緩所有新設、擴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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