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 星期四

2012-0726-老福機構業者批法令不當

2012-07-26╱自由時報╱第AA1版╱生活新聞╱陳璟民

老福機構業者批法令不當

  內政部「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新制,要求老福機構改善軟硬體設備及空間環境的期限30日屆滿,未改善者面臨裁罰、關門的命運,業界反映窒礙難行,昨天動員到立法院陳情,並抗議內政部法令不當,將使老人受害,無法在地老化。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宗頂、台北市社區銀髮族服務協會理事長朱偉仁等跨縣市老福機構負責人、幹部約500人,昨表達「拒絕高價養護,落實在地老化」,全國1046家老福機構,仍有613家未能符合新標準,訴求政府不要強推與實務脫節的政策,多位民進黨立委聲援。

  立委劉建國表示,若政府執意31日起實施新標準,將導致老福機構對服務對象提高收費,或轉為地下化,或歇業倒閉。立委陳歐珀說,老農收入加子女給的零用金,一個月可能僅萬餘元,合乎新標準的機構每月收費動輒3萬元以上,「怎麼住得進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