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

2012-0720-採用變形工時 教保業反對


2012-07-20╱自由時報╱第A06版╱生活新聞╱顏若瑾  

採用變形工時 教保業反對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等團體昨天聲明,反對將幼兒園納入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變形工時的適用對象,質疑新制將使幼保人員超時工作的狀況更嚴重,影響幼兒的照顧品質。勞委會則回應會加以研究。

  幼保員超時工作恐更嚴重

  面對幼托整合,勞委會按照幼兒園業者請求,擬將教保人員納入勞基法三十條之一,也就是在總工時不變的情況下,可以挪動每日工時,亦即在四週一百六十八小時框架下,可以讓工時變形,也有可能一天上長達十小時的班。

  立委吳宜臻、林淑芬、劉建國、林世嘉昨召開「檢視教保人員納入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適切性」公聽會(見圖,記者叢昌瑾攝),指勞委會將把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指定納入變形工時的適用對象,最快八月實施,但新制將影響幼兒照顧品質。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王淑英、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簡瑞連、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陳惠菁等聲明,反對將幼兒園納入變形工時適用對象範圍。

  政大法律系教授林良榮說,許多幼兒園幾乎沒有工會或是勞資會議,該法在落實時會產生爭議,例如將使得教保人員超時工作應該取得的加班費被剝奪,還可能造成週末也必須上班,增加勞動條件負載量。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列席表示,實施該法可以讓教師集中安排假期,但法定總工時還是不變,如果挪移工時後,還是有超過法定工時,資方就必須要給付加班費。

  他並表示,勞委會只是預告要把幼兒園納入變形工時適用對象,還要聽取各界意見、再經法規委員會開會等程序,沒有八月一日實施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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