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2012-1023-《財劃法》修正案 只能分到一億 雲林人不滿

2012-10-23╱中國時報╱第C2版╱雲嘉新聞╱許素惠   

《財劃法》修正案 只能分到一億 雲林人不滿

  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每年將下放四百卅八億元給各縣市政府,但雲林縣只能分到一億元,令縣民十分不滿。民代要求中央將農林漁牧產值、人口、土地面積、每戶可支配所得、營利事業營業額、基本建設需求等列入分配指標,否則無異要雲林人鬧獨立。

  立委劉建國指出,六都是行政院版財劃法修正案的大贏家,共可增加四百一十三億財源,其中又以新北市增加一百卅七億元為最。雲林縣只增加財源一億元。立委李應元不平地說,以去年為例,雲林上繳貨物稅兩百零九億元,營業稅兩百四十五億元,結果本年度只分配到五十二億統籌款與一百五十四億補助款。然而與雲林只有一水之隔的彰化縣,天然環境差不多,每年只上繳十四億貨物稅與八億營業稅,卻分得六十六億統籌款與一百七十六億補助款。「對於這種不公不義的財劃法,絕對要抗爭到底」。

  李應元要求,各縣市所徵收的貨物稅與營業稅,至少要先留兩成給當地政府,其他的再上繳中央。因為雲林為了上繳這些貨物稅與營業稅,設立了許多重工業,不管是對環境或是居民健康都造成大衝擊。這些稅收本來就應該留部分下來,地方政府才有經費來處理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環境衝擊與居民的健康。

  劉建國則認為,應將農林漁牧產值、人口、土地面積、每戶可支配所得、營利事業營業額、基本建設需求等列入分配指標,才能縮小弱勢縣市與五都的貧富差距,讓財政分配公平正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