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新聞稿】調整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機制

【1021新聞稿】

勿讓天龍國洋洋得意  雲嘉屏縣民繼續哭泣
立委劉建國:為縮小弱勢縣份與五都之貧富差距
馬政府需將「農林漁牧產值」、「土地面積」、「每戶可支配所得」等 列入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機制


    立委劉建國指出,劃法修正後,新出爐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總計增加的438億中,高達20鄉鎮市的雲林縣竟只占6億,而屏東僅1億、嘉義縣8億…,顯然馬政府在修法之後,越窮的縣市更窮、越富的縣市更富有?為此,劉建國委員要求馬政府於調整分配稅款之分配機制時,必須顧及偏遠城鄉差距與區域發展,秉持「改善貧富差距」及「資源分配力求公平正義」之原則,做通盤性考量,即需將「農林漁牧產值」「人口」、「土地面積」、「每戶可支配所得」、「營利事業營業額」、「基本建設需求」等列入分配指標,並將指標入法,俾利縮小弱勢縣市與五都的貧富差距,並維持各縣市之間財政之公平性!

要求財政部擴大財源  務必將餅做大

    劉建國委員表示,日前特別在財委會質詢財政部張盛和部長時,當面提出,為避免中央裁量權過大之弊端,財劃法之修正應將現行之一般補助款計入統籌分配稅款;而有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公式,不能只是中央政府在主導,必須與地方政府共同協商訂定,如此地方政府之財政主導權才不致於喪失。其次,為因應貧瘠縣市自有財源不足,財劃法之修正應該擴大統籌分配稅款之規模,在現行一般補助款未併入情況下,稅款來源之所得稅項目比率不應低於10%,以真正做到增加地方政府之分配額,確實把餅做大。

必須縮小五都與城鄉財政差距

    劉建國委員進一步指出,自己是從雲林縣基層民意代表做起,所以對於貧窮縣市苦無經費建設的甘苦,最能感同身受。從當市代表以來,20幾年來,不管哪一黨執政都一樣,至今這個情況沒有改善,近34年來,資源分配甚至更混亂、更不公平。劉建國委員認為,以目前的情況,雲林、嘉義、屏東三個縣政府苦無財源的情況源自於現行統籌分配稅款規模過小,無法滿足地方基準財政需求,中央制度又過於僵化,無法反應地方治理上的各種城鄉差異,以致於台灣整體的財政制度呈現出貧者愈貧、富者愈富之不公現象越來越明顯!例如,類似3個多月前,某天龍國政府「抱歉,我們就是這麼吸引人」的宣傳廣告,強調自己是全國最優,向其他縣市炫富的情況若再出現的話,將會讓,包括:雲林、嘉義、屏東三縣與其他貧窮縣市的國民,更加情何以堪,感嘆自己不是天龍國的一員。馬政府若不再正視問題的嚴重性,這將使全台灣各縣市政府財政上出現重大危機!

雲嘉乃為台灣糧倉  統籌分配機制豈能不列「農林漁牧產值」

    劉建國委員進一步提出實際數據分析,雲嘉平原自古以來便是台灣重要糧倉,雲林縣歷年稻穀收購數量,計畫收購數量為全國一名;農業人口約為36萬人,占縣內總人口數之49.7%、農戶人口比率居全國之冠;雲林縣耕地面積為80,805公頃,耕地占該縣土地總面積為62.6%,也是全國第一;又,以水田面積來計算,雲林縣為61,386公頃,更是全國第一,因此雲林縣堪稱為台灣糧倉,乃實至名歸!財政部實在沒有理由,將這些真實面視而不見!

    基此,劉建國委員強烈要求,財政部在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機制時,應將:()基本建設需求之指標及權數,需依「人口」、「土地面積」、「每戶可支配所得」、「城鄉差距」等因素;()財政努力及績效之指標及權數,需依「稅課收入努力度」、「非稅課收入努力度」、「營利事業營業額」、「農林漁牧產值」等因素列入平均設算分配,並將上述指標入法,使各縣市商議分配公式時有所依據,馬政府更應秉持「改善貧富差距」及「資源分配力求公平正義」之原則來通盤性考量,方為解決當今弱勢縣份與五都貧富差距問題之上上策!

*附表

稻穀收購數量排名

計畫收購
輔導收購
名次
雲林縣
39779
24.41
12565
30.03%)
全國第一
嘉義縣
23850
14.64%)
2577
6.16%)
全國第二、六
全國合計
162956
41837

資料來源: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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