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2012-0606-立院三讀 藥師應考資格提升


2012-06-06╱自立晚報╱綜合╱王文智  

立院三讀 藥師應考資格提升

  【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立法院會昨〈五〉天三讀通過修正藥師法,將藥師應考人資格訂在藥師法中,學歷自專科以上提升至大學以上,增訂「但書」保障原專科畢業生應考資格。

  立法院院會上午通過修正藥師法第2條條文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得應藥師考試: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藥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二、本法修正施行前,在專科學校藥學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得應藥師考試。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劉建國受訪說,這次修正重點在於把藥師應考人資格提升法律位階在母法藥師法中規範,不在考試院所職掌專門技術人員的辦法中;換言之,藥師應考的資格認定在法律中明定,而非一般行政命令,藥師將有更多保障。


  衛生署表示,這次修正重點包括,刪除現有考試資格中「經高等檢定考試藥師類科及格者」;另將學歷自專科以上提升到大學以上,並訂有「但書」保障原專科畢業生的應考資格,實質上不影響這類應考人權利。2012/6/5

  藥物輸入確保品質 抽驗趨嚴

  【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五〉天三讀修正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授權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輸入藥物抽查及檢驗相關事宜之辦法,強化對輸入藥物把關,確保輸入藥物的品質。

  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藥物製造工廠須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並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始得製造,此外也放寬免辦理工廠登記的認定範圍。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中指出,為建立完整的藥物製造業者管理制度,並因應藥物委託檢驗的實務需求,確保藥物製造與檢驗品質,以維護民眾健康與用藥安全,因此提出俢法。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表示,此法修正除了把關所有進口的藥物之外,也可對中國大陸進口的中藥加強檢驗,從中國大陸進口的中藥相當多,但是品質方面有疑慮,此修法可強化檢驗機制,進一步確保民眾使用中藥的安全。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增訂衛生主管機關得將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相關機構辦理;此外也增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就藥物之檢驗,辦理檢驗機構之認證得以委託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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