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2012-0607-立委劉建國支持「平價三娃保母政策」


立委劉建國:建立「平價、優質、普及」托育政策
讓全民敢生能養 「平價三娃保母政策」應速試辦
2012.06.07
    立委劉建國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林世嘉委員、吳宜臻委員、田秋堇委員,於今日(67)上午九時三十分假立法院群賢樓802會議室,召開「推動平價三娃保母政策」公聽會,會中特別邀集台北市立教育大學邱志鵬副教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劉武政理事、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婦女新知基金會覃玉蓉主任、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彭婉如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等民間團體與80位全國學生青年代表,共同討論「平價三娃保母政策」之規劃方向及其可行性,希望透過這場公聽會讓大家更瞭解「平價三娃保母政策」的內涵及優點,以便回應社會對嬰幼兒托育服務應達到「平價、優質、普及」的殷切期待,並提供出席該會的內政部兒童局陳坤皇主任秘書、勞委會蔣偉功科長、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楊筱雲參議等相關單位作為試辦的意見參考。
    立委劉建國表示,台灣大多數家長普遍認為,生育的最大障礙是經濟負擔。然而,在就業者低薪化、托育品質有賴保障保母收入的前提下,馬政府如何實踐曾宣示的「價廉、質優、離家近」托育服務政策?值得各界進一步深入探討。於此同時,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劉毓秀老師(召集人)發揮了「社會政策發明獎」的精神,曾於今年5月份召開「平價三娃保母政策」推動記者會,提出解套的構想,如今也獲得社會大眾共鳴和迴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我國托育制度應該走向「共贏」的方向,經費是政府和家長負擔得起的,托育方式和品質是符合幼兒需求的,薪資是留得住優秀人才的,而且,這樣的服務要讓全國各地有需要的幼兒和家長都能方便使用,另根據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所做的家長民調顯示,孩子讓三娃保母照顧的家長,高達97.3%表示「滿意」;有46%發現小小孩(0-1.5歲)在「語言學習」上有快速成長,另有54%發現,大小孩(1.5-3歲)在「照顧他人」和「懂得分享妥協」上有很大的進步。而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的宣導過程中,截至目前為止,經由問卷調查發現將近50%的保母有意願參加「三娃保母」培訓課程,並且有超過50%表示願意接受政府輔助,加入「平價托育政策」。對此,林世嘉委員、吳宜臻委員、田秋堇委員亦表認同。
    綜上所述,主席劉建國委員表示,為求建立健全的保母體系,讓需要受保母的家長獲得優質服務,綜合與會者代表發言內容,做成下列6點今日公聽會的結論:
1.       中央政府應以「普及共享,容納弱勢,促進就業」為原則,並考量城鄉差距,逐步建立平價、普及、優質的公共化托育系統,支持家長兼顧就業與嬰幼兒照養,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落實從業人員之權益保障。
2.       中央政府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積極輔導地方政府推動普及化、多元化、非營利型態之托育服務政策,並推動建置完善之從業保母執業登記管理制度,以落實保母托育管理及輔導工作,健全保母托育管理制度。
3.       政府目前推動之平價托嬰中心政策,預計設置14所托嬰中心,因囿於人數限制、場地設施限制以及經費限制等,不足以供應家長需求,中央主管機關應積極檢討現階段托嬰中心政策之良窳,改善缺失,並應規劃其他多元可行之托育選擇方案。
4.       民間團體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規劃之「平價三娃保母政策」不僅可提高保母托育人數,減緩政府當前平價托嬰中心負荷;而且根據調查研究指出,孩子讓三娃保母照顧的家長,有高達97.3%表示「滿意」;有46%發現小小孩(1.5歲以前)在「語言學習」上有快速成長,另有54%發現,大小孩(1.5-3歲)在「照顧他人」和「懂得分享妥協」上有很大的進步;其次,也有將近50%的保母願意參加「三娃保母」的培訓課程,以及超過50%表示願意接受政府輔助,加入「平價托育政策」。綜合上述,足見「平價三娃保母政策」之可行性,並可創造家長、保母、小孩及政府四贏策略。準此,中央政府主管機關應積極研議逐步推動「平價三娃保母政策」,並儘速規劃於102年開始「試辦」。
5.       「平價三娃保母政策」(如附件)係參考北歐經驗,內容重點包括:(1)由「社區保母系統」遴選托育品質及居家環境優良之保母,接受政府訓練及管理後,每人平均照顧3位嬰幼兒;2)並可接受政府每月定額獎助,穩定收托人數及薪資收入,藉此以吸引優質人力從事公共托育服務;(3因地制宜訂定受獎助保母的收費基準,符合家長對「平價」的期待。故知該政策誠為具體可行之托育方案,政府應參採試辦。
6.       對於現有保母托育價格混亂,家長處於資訊不對稱情況,致使托育品質與價格不一定呈現正比之現象,中央政府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之規定,針對「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收退費、人員薪資、監督考核等相關事宜,建立運作管理機制」。基此,對於保母收費,政府須因地制宜,制定合乎市場之價格區間與相關規範,除可保障保母收入外,亦可讓家長不因眾多收托價格而感到困惑。
    最後,立委劉建國要求以上結論有訂期限者請於期限內完成,其餘請相關部會擬定實施策略儘速實施,相關實施概況並請送至劉建國委員和林世嘉、吳宜臻、田秋堇委員國會辦公室,以利追蹤執行進度。除此之外,劉建國委員特別於今日(67)的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將上述結論以臨時提案提出,並做文字修正後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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