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官員聯合廠商將台電當「搖錢樹」
台中發電廠 超完美綁標弊案
畫蛇添足再去「足」 難怪鉅額虧損要漲價
2012.06.08
操作手法
l 先把任何廠商無法施作的規範綁進招標書
l 等自己廠商得標之後,再利用職權以減價等方式,把不必要的部分去除
l 之後,為補償廠商小額減價損失,再另外招標購買價格昂貴利潤大之備品
立委劉建國今日(6月8日)於立法院中興大樓106貴賓室,針對台中發電廠弊案召開記者會指出,台電對外宣稱累積虧損達1300多億元,然而虧損除了漏電浪費、政策補貼等原因之外,另外一項虧損大黑洞就是每年大大小小的各種標案,據統計,台電平均一年標案總金額大約為 元,
立委劉建國表示,台中發電廠「100-101年度中2、4機FGD吸收塔設備大修工作(T371001011)」勞務採購案,其中,施工細則(中2、4機部分)第6點規定「進口控制風門(IVC)葉片須32只葉片分解檢修……,製作備品並繪製詳圖」,所謂「備品」是指什麼?價格為何?以及本案之辦理情形?本人國辦公室於今年4月24日曾去函請台電說明;而台電於5月9日回函表示:「拆修後回裝時所需之止推墊圈及襯套各64只由乙方(彥富實業有限公司)供給範圍內,上述價格為新台幣13萬244元。」6月8日再回函表示:「『中2機部分』僅第一項第6.目未施作完全,其他各項工作均依契約完成,並完成驗收。未施作完全部份係原擬利用此次大修機會,繪製『進口控制風門』各項組件之詳圖,以利未來維修參用。但最終因套管及固定軸無法在不破壞組件之情形下順利拆解,致使繪製圖面亦交付不完全。本項未施作完全部份之工作不影響正常運轉,依據契約一般條款『T.3工程驗收補修工作處理規則』之(1)處理,以減價給付金額13萬244元,並處以減價金額一倍之違約金13萬244元結案。」
立委劉建國表示,以上台電的說明初看似乎合理,然而卻也是台電不肖官員聯合廠商把台電當「搖錢樹」的超完美舞弊手法,因為,接下來台電另行辦理備品採購,每組備品為700萬元,而兩組共計1,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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