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0╱聯合報╱第A8版╱話題╱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退休金千萬元 診所醫師納勞基法?衛署改口審慎研議
醫師是否應納入勞動基準法,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天上午原傾向讓受聘於診所的醫師,提早納入勞基法保障,傍晚卻又以「退休金恐超過千萬元」為由,改口要「審慎研議」。
醫師納入勞基法爭議持續延燒,昨天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上,包括朝野立委劉建國、田秋堇及蘇清泉等,都要求衛生署表態。
劉建國並拿石崇良日前受訪時,談到「醫師納入勞基法,將因人力短缺要關閉八萬張病床」,他認為這是「恐嚇病患」;田秋堇則要求衛生署,不能坐視醫師過勞卻毫無作為。
衛生署長邱文達指出,衛署尊重教育部與勞委會決定,優先考慮將實習醫學生納入勞基法,適用有關技術生規定;至於住院醫師,因涉及工時計算、值班人力與專科醫師訓練等問題,以及醫院主治醫師對病人負有全權責任,這兩類醫師不宜納入勞基法。
至於受僱診所的醫師,石崇良說,這類醫師門診時間較固定,也不需值夜班,衛署傾向優先納入勞基法。昨天下午四時,衛署發出的新聞稿也提到,「診所受僱醫師因工時較易釐清,可研議優先納入勞基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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