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2012.0525-立委劉建國召開公聽會 探討「政府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之角色與功能」


預算不足 資源不長 制度不完整 長照難發展
立委劉建國召開公聽會  探討「政府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之角色與功能」
2012.05.25
    立委劉建國今日(525日)偕同陳節如委員、林佳龍委員及魏明谷委員,上午假立院紅樓302會議室召開「政府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之角色與功能公聽會」,出席官方代表有行政院衛生署林四海主任秘書、健康照護處鄧素文處長、內政部社會司簡慧娟司長、勞委會職訓局廖為仁副局長、內政部營建署楊哲維科長及退輔會等官員;學者代表有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呂寶靜教授、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呂建德副教授、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王品助理教授;而團體代表則有婦女新知基金會、臺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台灣失智症協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長照發展協會全聯會以及數十家長照機構等單位出席。
    立委劉建國在會中表示,長期照護體系必須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才有辦法建立,自97年長照十年計劃實施以來,迄今已第5年,當時計劃中明文寫著在99年要檢討,可是卻未見任何實質行動,迄今年年經費不足、照顧人力短缺、機構照顧與社區照顧均陷入經營困境,在這種情況下令人憂心台灣未來如何面對高齡浪潮!
    本次公聽會針對兩項議題進行討論:一、政府應如何投入經費用更系統化方式建立長照體系(包含人員培訓與長照組織建立)?以及應如何擴大「長照十年計劃」之服務能量(例如如何增加居家服務之補助時數、編足經費、支付合理費用等)?二、如何解決《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37條時效性問題?出席各方代表皆踴躍發言,最後,主席劉建國委員表示,為求建立良好的照顧體系,讓需要受照顧的民眾獲得服務,綜合與會者代表發言內容,做成下列10點結論:
1.  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未完備建置前,遑論長照服務法、甚至是長照保險法之制定,在政府未提出具體改進策略,以及未解決目前現有困境之前,長照雙法恐將是難以通過實行的。故政府應負起人才培育責任,即刻建立系統性的照顧人才培育機制,於各縣市強化及培訓長期照顧專業人才之責任,來紓解人才荒,確保訓練品質,提升服務品質。
2.   預算不足,資源不長,制度不完整,長照難發展,長照十年經費年年不足,針對101年度經費不足的情況,政府應儘速提出追加預算需求,不能拖至年底才要提出;針對102年度預算需求,應儘速精算評估編列足額預算。
3.   針對2012730日前未能如期完成改善的老人福利機構,政府應於一周內提出具體輔導措施,以輔導取代處罰,並協調各縣市政府解決法令問題。
4.   基於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的原則,政府應於二周內組成「730老人福利機構因應策略小組」,邀集相關部會、學界、老人福利機構業界等代表組成,共同集思廣益,一起面對目前所遭遇的困境。
5.  在長照服務法尚未通過前要落實「無縫接軌」,讓可以改善的機構延長輔導改善時間,並且政府應比照嘉惠機構內老人同理心,予以獎勵協助改善。
6.   對已依法立案機構真正無法改善的無障礙設施及廁所數量問題,責成各縣市政府用可行之替代方案使其能依法生存。
7.   內政部所訂小型機構上限49床的規定,已嚴重不合時宜,成為限制機構競爭力與服務品質的主要障礙,政府應在經濟規模、品質確保、永續經營及接合其他相關法令發展等各面向的綜合考量下,研擬開放49床上限的限制。
8.   針對居家服務支付費用嚴重不符成本,包括居家服務費、督導費、交通費等,政府應儘速與居家服務實務界研商。
9.   政府應正視居家服務員適用勞基法後所產生的結構性改變,已對現行補助措施及居家服務單位產生衝擊,儘速召集相關部會及居家服務實務界共同研商,從整體費用結構、服務規定與補助措施通盤檢討調整。
10. 相關單位應速研擬如何利用小型機構在社區內扮演社區照顧之平台據點,並在三不政策(不得享受租稅減免、不得接受補助、不得對外募捐)之外,予以充權充能且挹注資源,使政府在最少的投資下,快速建構起長期照顧之據點。
    最後,立委劉建國要求以上結論有訂期限者請於期限內完成,其餘請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擬定實施策略儘速實施,相關實施概況並請送至立委魏明谷、陳節如、林佳龍及劉建國國會辦公室,以利追蹤執行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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