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2012-0528-執行碳徵 沈世宏:需3至5年


2012-05-28╱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8日電

執行碳徵 沈世宏:需35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8日電)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是環保署現行目標之一,環保署在5月初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列為空污物。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坦言,預計仍需3年至5年,才能確實執行碳徵。

  環保署今年59日將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為空氣污染物,優先推動溫室氣體申報法制作業。高雄因境內碳排量高,也有意推動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對此,環保署主張碳排具跨境效應,相關立法稅費徵收,地方不宜先行推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上午到立法院報告「現階段減碳措施及成效」及「地方政府徵收氣候變遷調適費之適法性」。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質詢環保署,預計何時執行碳徵?沈世宏答詢,預計需3年至5年才能確實執行開徵。


  沈世宏受訪說明,碳稅與調適費不同,前者納為政府整體支出,後者則以行政目的作為經費,高雄此次以調適費自治條例盼推動溫減工作,但環保署希望不是單一地方政府來做。

  「本質上溫室氣體非排放點多就受影響多,而是脆弱度高的地方受影響者多,若以收費比率原則來看,由單一地方來收,是不符公平正義的」,沈世宏主張,一個區域碳排多就徵得多,但徵得費用應用在受影響的地區。

  沈世宏說,推動這項工作並不容易,溫室氣體納空污法已經跨出一大步,若在空污法的基礎下先執行申報業務,了解確實碳量再經各界協商,預計需3年至5年才能確實執行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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