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2012-0516-劉建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環境資源部組織法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沈署長,好久不見,署長剛剛私底下向本席表示,你們被打入冷宮。

主席: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

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是,很久沒有去參加衛環委員會的會議。

劉委員建國:所以本席合理的懷疑,田委員和你私下的交情很好,檯面上罵得那麼凶,但是她當了召委之後,竟然都不邀請你到衛環委員會列席,這真的很奇怪,所以本席會質疑她。
本席要先從環境資源部這部分來看,因為這是未來的天下第一大部,所以本席認為署長絕對不會被打入冷宮。本席再強調一點,立法時,就是在組織改造的過程中,應該要經過評估,但是我們現在沒有看到這個評估報告,這個評估報告對我們在審查組織改造的過程中,會有更大的幫助,也讓未來要去擔任組織改造之後的單位主管,以及各個機構主要負責的執行人員,能夠更加了解未來組織改造之後,如何在執行、配合及整合的狀態下,運作才會更加順暢,不是只把有關環境或是氣候變遷的局室處,重新再做一個整併就好,如果是這個樣子,本席覺得這樣的組織再造就不是很有意義,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本席有一個看法,也特別向主席做個報告,其實環境資源部這麼大,這個議題從第七屆延伸到第八屆,第八屆又是一個新的民意,本席覺得主席可以召開一個公聽會,讓代表新民意的第八屆立法委員,可以針對環境資源部做個了解和思考,本席認為這樣在審組織改造法案時會比較好,這是本席的建議,不曉得署長是否同意本席的建議?

沈署長世宏:我想能走到現在這樣的階段,其實是經過很多的努力,也經過很多凝聚共識的過程,背後有一定的邏輯。其實環境保護的業務有兩大部分,一個是自然保育,另一個是污染防制,在污染防制的部分,過去是整合得比較好,但是自然保育的部分就散在各處,以橫向的協調要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事實上是不利的,所以對於目前這樣的機制,我們當然是希望儘量把可以整合的都整合在一起。
當然,這樣的整合也有相當程度的限制,所以最近在討論時,有人就認為有一些被併進來的單位並不是很適合,也有些意見是希望能把它移回原單位,就是以產業機制為主的部分,並不適合放到環資部裡面。所以我想這些事情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後,匯集更多的意見,再經由大院討論的話,我想應該會做得更好。

劉委員建國:本席認為環境資源部應該依照環境基本法和永續基本法的概念,要朝著這個方向走,並且限定在這個範疇裡面,去做組織的改造。未來做統籌的人應該也要很清楚,這個資源部的成立,應該要秉持這兩個基本法的精神,如果能這樣做,那麼接下來很多的事情都會很清楚,這樣才能讓這些相關機關了解,到底環境資源部整合之後要做什麼。
但是本席有一點看不透,上一屆的時候,很多委員都有提到,不只是本席,大家特別提出毒性化學物質的管理,在這次的組織架構裡面,本席完全看不出來有包含這部分,根據勞委會勞工衛生研究所的委託調查報告,台灣目前已經在運作的化學物質高達64,000種以上,這樣的數目應該可以做到化學物質管理的編目,但是現階段環保署只有管制259種毒性化學物質,毒理資料庫只有692種。這一點讓本席百思不解,為什麼在組織改造的過程中,沒有將毒性化學物質的管理納入組織架構裡面?甚至我們從裡面的架構也完全看不出來有包含這部分,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高科技已經成為台灣二十多年來的主流產業,高科技產業裡面到底有多少毒性化學物質,本席認為這部分署長應該或多或少有掌握一些,這些毒性化學物質,難道不應該由改造之後的環境資源部做相關的管理、管控嗎?如果再這樣下去,這些相關的二級、三級機關,到底要如何遵循永續或是環境保護的基本概念,去做相關的業務執行呢?針對這一點,本席會有所存疑,這是第二點。第三點,歐盟推展REACH之後,我們現在也要推出REACH,對不對?

沈署長世宏:是。

劉委員建國:世界各國要賣東西到歐盟去,一定要配合他們的REACH政策,所以環保署現在已經在做台灣的REACH,但是台灣的REACH要怎麼做?這部分本席不清楚,因為如果針對毒性化學物質的管理,到目前為止是這個樣子,有的在環保署,有的是在勞委會,有的則是在消防署,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整合,也就是說有關化學物品的管理,是分散到台灣的三個機關,本席不曉得這樣對於業者也好,或是對於管理的層面也好,我們要如何做到台灣的REACH?如何能達到歐盟REACH的位階?這是第三個問題,請署長先回答。

沈署長世宏:第一個,因為我們受到局署數量的限制,不能超過六個,所以其實我們已經把整併進來的單位做了很多的精簡,像水保及地礦署,是由三個機關變成一個機關。其實剛才您說的化學品管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業務,另外下水道也是很重要的業務,但是如果要把它凸顯出來,我們已經沒有空間可以獨立設置,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我們對REACH的部分是透過法的修改來達到它的功能,雖然它最後的管制是在不同單位,要由幾個部會分工,未來也還是要這樣分工。但是對於一個化學品的預防性,就需要一個單一窗口去做這件事情,而不是由三個部會各自去做、各自為政,這樣也會對被管制的對象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這個窗口,由未來的環境資源部來做是非常適合的,因為它是針對資訊的取得以及登錄和管制,如果決定要管制的話,因為後面會有很多用途,所以就依照不同使用目的,由不同的單位去進一步管制。
至於納入法令規範這部分,例如像歐洲的作法,因為過去我們沒有這樣的精神,包括對新的化學物質或是一些舊有的物質、毒性不明的部分,重新、全面的篩檢過程,以及資訊申報登錄的過程。第二個,就是要把一部分的責任交由化學品的使用者去負擔,他在使用的時候就要弄清楚,這樣整個體系才會完整。

劉委員建國:署長,這是我們環保署自己委託所做的報告,但是說實在的,有關毒性化學物質的管理,我們嚴重落後日本、美國、歐盟等國家10至15年,這是我們環保署自己委託的調查計畫,在毒性化學物質的部分,我們未來要朝向分量、分級、評估、管控,如果今天組織再造之後,還要納入原本由消防署、勞委會管理的,總共高達六萬多種的毒性化學物質,之後在分級、分量的管控過程中,如果我們的人力編制比現今的人數更少,那要怎麼整合?要怎麼去管控?這樣一定會出問題,對不對?
本席剛才提醒過你,目前環保署只管制259種,現在是一個處長、一個科長,再加上三個人,這個處才這些人而已,未來變成環境資源部之後,毒性化學物質的主責單位不見了,員額編制也有可能比原本的人數更少,這樣怎麼有辦法把消防署和勞委會相關的化學物質業務整合起來,讓這些業者、需要申請者以及應該得到這些透明資訊的需求者,都在同一個窗口辦理?除非我們在整個管理上,可以有制度的、有足夠的人力和預算去做處理,不然根本就不可行。

沈署長世宏:是,我想委員提到的是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我們局署數量的限制,第二個是我們整個行政機構的員額總限制部分,當我們需要人力的時候,我們就需要去爭取,由內部調度或是外部調度進來,所以這個是要再去爭取的。
現在有一個可以突破的部分,例如大院在審查的時候,像主席認為下水道非常重要,一定要成立一個單位,如果能增加一個單位,我們就比較有空間再讓化學品的部分凸顯出來,所以這邊如果決定要增加一個單位的話,到時候可以做一些調整,就可以把這部分納進來,我們也可以做一些建議,讓這個事情做得更好。

劉委員建國:就請署長努力,好不好?至於下水道的部分,200年前法國文學家雨果說過,下水道是一個城市的良心和智慧,這個本席絕對接受,但是在去年的4月份,我們李鴻源部長說,現在如果再用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率來做評比,那樣的思考已經落伍了,你怎麼看待?

沈署長世宏:我想這是階段性的,當所有的下水道基礎建設都有了以後,當然,不必再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那你可以做得更多,而且更進一步地去把事情做得更好,像Urban Runoff,就是暴雨逕流非典型的管理,這時候都是靠河川邊的濕地幫忙做更高級的處理,這是很進步的作法,可是如果我們連基礎的建設都沒有做好的時候,那麼基礎的部分就不能停掉,還是要把下水道建設的基礎完整地做好。
當然我們可以比國外進步,就是屬於比較後面的、比較進步的事情,現在可以開始同步去做,像新北市現在在河邊做了很多人工濕地,可以休憩、做環境教育,又可以做污水處理,這部分也可以同步作業,但是基本的家戶接管,因為有利於我們的公共衛生、生活環境,可以讓蒼蠅、蚊子、臭味減少,所以這也還是要同步做,是不能偏廢的事情。

劉委員建國:但是去年工程會發文給營建署,要求營建署針對尚未簽約的污水下水道BOT案,都不准再做,營建署的官員應該有在場吧?有停止了嗎?有落實嗎?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許副署長說明。

許副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BOT的部分目前已經定案的有三種方式,一個是已經營運的,大概有三處;一個是在施工中的,也有三處;另外就是還在議價簽約的,這個部分已經定案,到目前為止是照這樣進行,大概就照行政程序……

劉委員建國:你可以告訴本席目前這三種全部的經費,大致上是多少?

許副署長文龍:我們BOT的案子目前大概就是這九處,其他的要看地方政府,就是看縣市政府的意願,他如果有意願要繼續做的話,我們就可以配合,如果縣市政府沒有意願的話,那我們大概就不用BOT的方式了。

劉委員建國:本席的質詢時間到了,本席只是要請教你,到底污水下水道要不要持續做?

許副署長文龍:下水道當然要持續做,問題是民間廠商的能量能不能配合,如果地方政府願意,而且也有這個意願,各縣市也願意配合加速的話,我們當然會尊重,這樣就可以繼續BOT,這大概是目前行政院的政策。

劉委員建國:目前針對環境資源部的組織再造,下水道業務的位階在什麼地方?你們有足夠的能力和經費,確實去落實你剛才說到的三種方式嗎?就是目前有簽約、在議價中的,或是已經在執行的,有辦法做到嗎?

許副署長文龍:目前下水道和污染防制一起成立一個下水道及污染防制局,這個部分我們目前還是依照愛台十二項建設的規劃,每年以接管率3%為目標,如果是這樣的目標,目前大概都可以做到,以98年到100年來說,每一年都超過3%的目標,以這樣的方式運作的話,大概是可以的。如果照剛剛說的,有關BOT的部分,地方政府願意再加速的話,當然我們是樂觀其成,也會協助,目前是照這樣子做。

劉委員建國:所以環境資源部成立之後,你們在下水道及污染防制局這個架構下,裡面所包含的人力編制,足夠達到年接管率3%的目標?
許副署長文龍:是,每一年3%。

劉委員建國:這是沒問題的?

許副署長文龍:是。

劉委員建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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